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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连州市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的公告


来源:连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8-18 16:04:3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服务资源开展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63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农农〔2026〕94号)要求,为完善农业经营体系,推动我市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就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定位

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是由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建设,主要采取市场化方式建设和运营,从事农业生产性服务相关业务,以全程机械化生产作业等产中服务为核心,拓展产前、产后服务能力,能提供全产业链条、全周期服务的综合性服务机构。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载体,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衔接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桥梁。

  二、遴选对象

申报对象主要为粮油种植类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强村公司等单个主体或联合体。

蔬菜、林果、茶叶、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特色产业类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可在粮油种植类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拓展服务功能,也可以单独设置。

  三、遴选条件

  1.从事农业服务领域2年以上,具备较强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

  2.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能力(育秧、耕整地、播种、精准施肥、病虫害防治、收获、烘干、仓储等机械作业服务),年服务地块面积不少于5000亩;

  3.拥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原则上配备(或聘用)服务人数10人以上(其中固定人数占比50%以上),农机具保有量不少于60台(套)或农机具(设施)资产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面积(含有明确的手续的旧仓库、旧厂房、旧学校和闲置土地等面积)之和不少于2000平方米;

  4.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整合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类服务资源;

  5.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社会信誉,能够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应急救灾统一调度;

  6.熟悉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法规政策与实操技能。

  四、遴选程序

  1.申报。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的运营主体将申报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于2026年9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扫描件送至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地址:连州市湟川北路144号),逾期不予受理。

  2.组织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进行综合评价。

  3.网上公示。遴选结果在连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4.签订委托或授权协议。市农业农村局与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签订承接运营协议,约定授权期限,明确授权事项、业务范围等内容。

  5.成立运营。运营主体按建设标准开展建设和运营,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准备经营场地,配置软硬件设施设备等,设置统一的标识、标牌,在醒目处悬挂“农事服务中心”标牌,按要求开展运营。

五、相关要求

(一)依法依规组织。严格按照遴选标准和程序开展公开遴选,严禁人为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不能人为“垒大户”形成市场垄断,导致挤出中小服务主体。切实选出服务能力强、群众口碑好、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主体作为运营主体,提升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成效。

  (二)积极引导申报。做好动员工作,引导符合条件服务主体积极申报,鼓励各类服务主体加强联合与合作,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共同参与服务中心的运营。


附件:连州市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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